哈尔滨剑桥学院图书馆

研讨室管理办法

为便于全校师生有序的进行小组讨论、分享、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图书馆在三楼、五楼设置了9间可自助预约使用的研讨室,在一楼设置了1间需人工申请的带投影的研讨室提供给全校师生们按需预约或申请使用。

一、研讨室仅对小组会议、学术研讨、教学培训、交流分享、社团活动等研学性的团体活动提供服务,不用于自习和娱乐,更不可在研讨室开展非法**活动。

二、图书馆自助预约使用的研讨室共9间,三楼4间、五楼5间。大家可以按使用说明手机扫码或者下载OCEG APP预约使用。

三、使用带投影的一楼研讨室需提前到图书馆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研讨室使用申请单”。申请单一经批准,申请人必需按申请单约定的时间到馆使用研讨室,如不来或擅自交换、转让给他人使用者,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并当即退出研讨室,再次发现将取消一个月的研讨室申请权。

四、自助预约研讨室可容纳4-7人不等,人工申请的研讨室容纳20人,申请研讨室最少2人,最多不得超出每间的可容纳那人数,不满足此条件的团体活动不可申请。如申请时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并当即退出研讨室,再次发现将取消一个月的研讨室申请权。

五、请使用研讨室的师生一定要珍爱室内所有配备的桌椅、玻璃书写板、电视、投影等设备设施,用后恢复原样。如果出现损坏物品应及时上报图书馆并根据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使用时要保持室内卫生,离开时带走垃圾。请勿高声论谈,禁止在研讨室内吸烟、饮食及其他与研学活动无关的不当行为,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并当即退出研讨室,再次发现将取消一个月的研讨室申请权,情节严重的要报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七、使用研讨室后,请上交至少2张当次使用研讨室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并作简单注释,以便图书馆归档保存。电子照片请发到邮箱tushuguanbanggong@163.com,谢谢配合!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

 

 

哈尔滨剑桥学院图书馆

2024年3月19日